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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事故怎么划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6:25:11    

小车事故的责任划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方当事人的过错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交通意外事故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故意造成事故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违章行为与事故的关系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责任认定的时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责任认定的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主要如下: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重新认定

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这些规定为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有助于确保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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