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8:08:24
离婚立案后,原告需要在 7日内预交诉讼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因此,离婚立案后,原告应在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完成诉讼费的预交,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