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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程序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20:53    

鉴定的程序和方法因鉴定类型和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鉴定程序和方法:

当事人申请鉴定

申请时限: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鉴定申请。

费用预交:申请鉴定时需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鉴定机构选择:经法院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可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鉴定受理

初审:由鉴定人负责核对委托人身份和审核鉴定委托书。

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鉴定人听取初审人意见、审查鉴定材料后签署是否受理意见。

受理登记:决定受理后,鉴定机构应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并办理受理登记手续。

鉴定实施

鉴定人指派:受理案件后,鉴定机构应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一般由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共同进行。

鉴定过程记录:鉴定过程中应实时记录,必要时可向外部专家咨询。

补充鉴定与重新鉴定: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可申请重新鉴定;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

鉴定文书出具

鉴定文书:完成鉴定后,鉴定机构应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若有需要,还可能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或在特定情况下终止鉴定。

特定类型的鉴定程序

亲子鉴定:分为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和上户口亲子鉴定。个人隐私鉴定流程简单,不需现场采样或出具身份证明;上户口鉴定则需公开公平公正,所有鉴定人需携带有效证件到现场核验身份信息。

印刷文件鉴定:包括委托、受理、鉴定实施和出具鉴定文书等步骤。鉴定材料需真实、完整、充分,鉴定过程需遵循专业技术标准和规范。

中药化学成分鉴定:包括纯度测定、物理常数测定、分子量和分子式确定、结构骨架和官能团确定、分子平面结构和立体结构确定等。

这些程序和方法为鉴定工作提供了规范的流程,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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