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2:35:54
盗窃罪的判决结果主要取决于盗窃的数额、盗窃次数以及其他相关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多次盗窃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盗窃17次的情况,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认定为“多次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结合案件中的具体情节,例如盗窃数额的大小、是否有其他严重情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例如,在湖南省岳麓区法院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丁某某因在长沙多个超市盗窃食用油17次被提起公诉,最终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在另一起案件中,检察院建议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
因此,盗窃17次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具体判决结果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