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1:52:06
无监护证明应该由 户口所在地的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携带本人的城市暂住证、城市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城市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
由孩子父母到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委或者居委会开具一个没有监护人的证明。
携带这份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具自身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如果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具。
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建议:
在办理无监护证明时,最好先咨询当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