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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交警:致电动车、农用三轮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7 15:13:00    

亲爱的摩托车、电动车及农用三轮车驾驶员朋友:

您好!

电动车、摩托车、农用三轮车作为便捷的交通工具,确实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然而,近年来涉及这些车辆的交通事故频发,许多悲剧就发生在一瞬间,让人痛心不已。因此,我们向您发起以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每一次出行,都请牢记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变道,保持车距,避免超速行驶。特别是在通过路口、人行横道时,务必减速慢行,礼让行人,让安全成为我们共同的座右铭。

二、正确佩戴安全装备

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请务必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它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的头部免受重创。同时,建议穿着醒目的骑行服或反光背心,提高夜间及恶劣天气下的可见度,为自己增加一份安全保障。

三、切勿超员超载

三轮、农业机械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农业生产、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座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

四、拒绝无牌无证驾驶

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包括超标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农用三轮车等交通工具应当依法取得驾驶证,不得无证驾驶。

五、禁止未成年人骑乘电动车和驾驶机动车

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已满18周岁必须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驾驶机动车辆。

六、人群聚集路段请减速慢行

通过集市、街道等人群聚集路段时,要有耐心,减速慢行,多通过后视镜观察周边情况,密切关注人群行走动态,应特别注意老年人和小孩,要与行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因拥挤而导致交通事故。

交警严格执法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让大家更安全。如果您遇到劝导或查处,请多一份理解,衷心祝愿每一位驾驶员朋友出行平安、家庭幸福!让我们携手努力,为自己、为他人,营造一个更安全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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