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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鼓励医院设置肥胖防治中心,提供住院健康体重管理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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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4日讯(记者 郭文培)为推动医疗机构健康体重管理门诊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健康体重管理门诊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积极有序推进健康体重管理门诊设置。鼓励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儿童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下同)设置健康体重管理门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属(管)、省(区、市)属综合医院、儿童医院、中医医院要在2025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健康体重管理门诊设置全覆盖。

《通知》介绍,开展健康体重管理门诊服务的医院要强化工作统筹和全院专业资源调配,集中设置健康体重管理门诊,配备相对固定的儿科、全科、内分泌科、临床营养科、精神心理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普通外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等科室医师接诊,并合理安排门诊频次。鼓励综合实力较强的医院设置肥胖防治中心,提供住院健康体重管理相关服务。

《通知》强调,要优化医院健康体重管理服务模式。医院要加强宣传引导,完善预约诊疗、预检分诊和转诊转介机制,引导有需求的体重异常群众到健康体重管理门诊就诊。要坚持分类服务管理,为体重异常群众提供健康体重管理相关咨询评估、临床营养、运动康复、精神心理、中医药等专业指导和支持;为肥胖症、营养代谢障碍患者提供专业医疗服务;为合并并发症患者提供专科诊疗。要针对体重异常的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职业人群等重点人群提供个性化健康体重管理服务。

此外,要坚持以健康为中心的理念,强化多学科综合干预,围绕群众健康体重管理和诊疗服务需求配置相关专业力量,为患者提供联合门诊、多学科会诊等服务。要坚持医防融合、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分级管理,围绕健康体重管理构建诊疗协作网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健康体重管理门诊,提供宣教、随访、健康管理等服务,优化上下转诊流程,推动构建全流程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殷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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