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4 07:42:00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张嫱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两张清单,旨在解决社会关注的“小案重罚”和“类案不同罚”问题,这对全国上亿户经营主体来说是个利好消息!
青岛是最早实施“免罚清单”制度的城市之一。早在6年前,青岛的200多万经营主体,就已享受到了这项利好。青岛于2019年出台的《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划范围、定标准,对主观上没有故意、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过免罚”,也就是“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这在当时引发广泛关注。
这是最新的两个案例:青岛一家自动化企业在其官网介绍中,将公司宣传为“高新技术企业”,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按规定将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一家检测企业被查出存在检测仪器未粘贴校准标识、“流量校准记录”中缺少使用后流量校准信息等违法违规问题,按规定可能被处3万元以下罚款……
在市场监管领域,诸如此类因“无心之失”导致违法违规的情形并不少见。企业一旦被查处可能面临高额罚款,更可能因受处罚导致信用受损,给企业后续经营带来不小的压力和负面影响。
“在执法处置中,我们并没有简单地一罚了之。调查后发现,符合‘免罚清单’中的规定,最终对这两家企业免于处罚。”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6年来,青岛市场监管领域累计办理轻微违法免罚案件5100余件,免罚总金额2.5亿元。当地企业说,“这才是真正的减罚款、减负担、减干扰”“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利好”。
市场观察人士认为,轻微免罚给予经营主体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可以让经营主体充分感受到监管部门执法的温度,尤其是给予初创企业、困难企业更多包容,有利于经营主体及时纠错、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眼下,青岛正在推动“免罚清单”迭代升级,免罚事项和免罚领域不断扩充。青岛市场监管执行的清单事项从最初的30项增加至122项,涉及监管领域从8个扩充至16个,涵盖经营主体登记证照管理、食品、广告、合同、价格、质量、知识产权、化妆品、计量、认证认可等多个领域,轻微免罚制度覆盖面也由“局部实施”逐步向“全面推行”升级。
然而,“首过免罚”不等于“首过全免”,“免罚”不等于“免责”。在为企业减负担的同时,青岛市场监管部门还施行了“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服务型执法新模式——更加重视对免罚后主体的指导规范和后续监管,形成免罚、整改、规范工作闭环。
免罚制度的推行不是要弱化行政执法,而是要做到“该宽的宽,该严的严”。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和重点领域,我们会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坚持“重违严惩”。
一宽一严,双管齐下,市场监管执法宽严相济、情理相融,“小清单”放大了营商环境的“暖效应”。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